• 前两个星期本来打算看完《一个人的好天气》就要更新的,上一次认真看完一本书恐怕是半年前的事了,“将读书报告进行到底”这个口号喊得有点心虚。可是等看完感动完的时候又有一堆事情,之后没事的时候又不想动了,就拖拉到现在。倒不是说今天就不想偷懒,只是,今天天气真的很好,而且据说台风要来了。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同感,每次台风来,我都有淡淡的美好的心情,这些时候不是适合写就是适合看了。而且很巧,昨天看了一篇叫《飓风》故事。最近恐怕是和天气脱不了干系了。

     

    《一个人的好天气》好像至始至终没提到天气,起码没有很明显的提到。又也许即便有,我也忘了。因为故事和人物本身也平淡得出奇,平常得不明显,从平淡的开头,平淡的结尾,却渗透着实在的诗意和平白的感动。有点像《情书》那样,结局会叫你泪流满面,而你却不知为何。

     

    从女性的角度,我想书中有三个主角,知寿、妈妈和老奶奶。作者也是位女性,我猜测她也是从老中青三个女人和她们的故事去表达普通女性的生活和情感的。老奶奶住在东京,家乡来的年轻女孩常在她家寄宿,知寿因为要到东京打工所以寄宿在她家,如果按亲缘算,老奶奶是她的舅姥姥了。也许是因为作者着重对比青老两代的缘故,知寿的妈妈写得比较少,她离过婚,在中国工作。

     

    老奶奶在家里养过很多猫,屋里有一面墙全挂满了以前养过的猫的照片,可她只记得第一只的名字彻罗基,彻罗基因而成了老奶奶的回忆和猫的代名词。知寿则是个二十岁的女孩,不想继续读书,在一个站台上打工。和老奶奶同住时,总是暗中要和她较劲,显示自己的青春,可是老奶奶的不卑不亢、甚至视而不见又常常使她的十分泄气。老奶奶后来找到一个老爷爷作伴,知寿也和站台的一个同事谈恋爱了。可是不久,知寿就和她的男朋友分手了。而知寿的妈妈要嫁给一个中国人了。知寿决定搬出老奶奶的家,去住员工公寓,在那她认识了一个新的朋友,然后故事就结束了。

     

    大概情节就是这样了,其他部分都是生活细节,比如老奶奶盛装打扮和老爷爷去跳舞,知寿和老奶奶去寿司店、逛超市一类。知寿和老奶奶至始至终没有很大的冲突,只是暗中有点小较劲,就是女人和女人之间常有的那种,既要比却又要对对方充满同情和关心。知寿偶尔会炫耀一下自己的青春无敌,笑一下老奶奶盛装出门,同时又同情她活到这个岁数,也许一切对她来说都是墙上的彻罗基那样,时间一久什么都淡漠了,什么都是一样的了。到后来知寿要走了,把她以前在老奶奶房间里拿的小东西统统放回去,而实际上每次她进来拿东西老奶奶都是知道的,那一刻知寿发现自己对她也不是那么无所谓的,数月的相处让她们在离别时萌生了不舍。当然,最后知寿还是走了。

     

    整个故事甚至算不上故事,就是很多人每天的生活,寄宿、做饭、上班、逛超市、恋爱、分手、搬家……知寿的青春没有躁动,就是平平常常的度过,要说淡漠,也许她和老奶奶的感觉都是一样的,其实什么都无所谓,没有什么是热烈的,所谓青春,只说明她比老奶奶多一些时间罢了。

     

    这么平淡的故事也许当初不应该成为一本书,可是因为大家都是过着这样平淡的生活,没有热烈的青春,没有特别的快乐,也没有特别的伤感,因而我就想都会对这个故事产生共鸣的。就像我们常常觉得生活和被我们称作青春的某几年时间已经没有什么值得特别去赘言的了,可我们还是忍不住要去想,要去写那样,也许作者也是因了这样的忍不住,为我们写下了这样一个关于平淡和青春的没有提及天气的故事。

     

    (关于青春我也忍不住!)

    前所未有长的PS:

    看结局的时候,我听着beatles的欢快乐曲。始料不及的是欢快恣意的乐曲和平淡不伤感的结局也会叫人潸然泪下。一天过得再满足再欢快,独自走在夜幕中的那短短几分钟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把那满满的欢快驱赶得不见踪影。就像当整整一张充满欢快乐曲的碟随着那beep一声停下来时,失落和寂静便在那一瞬冲刷了所有先前堆起来的欢乐。再平淡的结局也因了它的结束而叫人怀念。

     

    所谓青春,貌似也是这样。无论欢快热闹,平淡无奇也终有结束,担心着、害怕着,所以提早悼念着。青春,注定是躲藏在快乐和平淡后面的忍不住的伤感。每个深夜都给我们披上了悼念它的黑衣,叫我们的青春之伤感发挥得淋漓尽致,叫我们不得不相信所谓的烈火青春是那样的不堪一击。那些别人都睡着了的时刻,便是伤感把我一天积攒的快乐冲刷殆尽的时刻。所幸的是,当最后一个即将离开的人把我叫醒的那些时刻,又将是我重新开始积攒乐趣的时刻。那些青春的日子就这么在一睡一醒快乐伤感中度过和消逝了。如果说青春教会我什么了的话,那便是,当意识到伤感袭来时,要赶快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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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兔子的眼睛受伤了,恐怕最近也没谁看我的博了。不过既然不想复习,又不好意思就这样无耻地睡过去,那就来填点东西吧。最近看了罗杰疑案,关于这一本疑案,我除了要再一次强调对我爱的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又一次超级佩服以外,我还想说:侦探女王,这回你让我觉得自己有点可怜。

     

    看侦探小说最让人享受的恐怕就是把自己套入侦探角色那一环了,然后层层猜测,步步计算,把每个人都怀疑上一遍,最后让善恶分明,小镇子的生活回归平静。明显,我所生活的平静小镇没有罪恶,所以我要去这个想象丰富、变幻多端的女人的书中寻找,把自己套进某个角色,参与到她的罪案中去。当然我不是为了感受自己的力量,不过是为了感受她的力量并不时发表一下赞叹而已。

     

    把自己看成是主角侦探波洛当然是最保险的选择,因为他是书中智慧的象征,而非罪恶的根源。不过这次,罗杰疑案中,阿加莎用第三人称来写波洛,而把波洛的助手,一位认真记录罪案全过程,大力协助波洛的助手用第一人称“我”来写。于是我打算换下口味,把自己套成“我”,全程作波洛的好助手。“我”跟着波洛把死者罗杰的管家、儿子、秘书、侄女、弟媳、仆人、好友、管家的弟弟、侄女的情人、儿子的情人、好友的情人等等等一堆人怀疑了一遍或以上后,发现毫无结果。现实中的我开始怀疑剩下几页怎么能让这单案子完好了结啊,真希望结局不要太牵强。但最后波洛大侦探在倒数几页纸铮铮地宣布“我”就是凶手,一个无论是“我”还是我都从来没有怀疑过的人。

     

    我五体投地的接受了这个令人讶异又合情合理的结局。事实上在侦探小说里谁会怀疑第一人称的“我”为凶手呢,作为读者,我总是理所当然的把自己当作那里面的“我”,我当然就不会怀疑自己是凶手的呀,不过阿加莎就是开了这么一个玩笑。我无奈的发现自己是“凶手”之际还不得不自动自觉的把自己铐上,接受她玩笑的无情审判。

     

    罗杰疑案除了让我感到意想不到以外,更多的是某种反省。我们总是认为“我”是无罪的,绝对公正的,所以在看的时候怎么着也怪罪不到“我”的头上去,自作聪明的把自己当成判官。阿加莎就是利用了我们对“我”的信任,或者说是对我们自己的信任(因为我在看的时候总是或多或少的把自己套成“我”),来这么一着猝不及防。结局让我目瞪口呆,苦笑无言。感觉多少有点像被出卖了,一个一直相信的人原来就是元凶,自己套入的是凶手的角色,还一路假装正义,这样的角色多少有点可悲,然而她让我更感可悲的是,我竟一直没有发现我的可悲,直到别人戳穿。随后可怜的小丑只好捡起被别人撕破的面具落荒而逃,假如还有脸面逃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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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波伏娃的画传上看到这样一句评论她的话:从此,她走上了贩卖隐私的不归路。贩卖隐私,这是个有趣的词,让我不禁想,是否贩卖隐私者都能成为一个作家?(如果可以,还真想偷着贩掉一点换个作家来当一下)不过后来想了一下,能够贩卖隐私,大概有两个必备条件,就像走私货物一样,一个是要够胆子,再一个就是手上要有货。可是我终究不是波伏娃,我没有胆子,还没有货,所以结论是,我不可能靠贩卖隐私来成为一个作家。

     

    这里所谓的隐私当然是指关于自己的,比如木子美是个作家(卖自己的),八卦杂志的作者不是作家(卖别人的),卖得出色如波伏娃者,就被称为作家兼存在主义学者(不公平的命!其实大家都是一类人)。她的传里还有这样一句给人深刻印象的话:她不能制造国家和时代的不幸,但她可以制造自己的不幸后面的意思大概就是以此来刺激她的写作,仿佛她生活的一切都是为了写作而准备的素材,她和她身边的人生活越糟糕,她的素材就越丰富,她的作品就越吸引。于是她和情人签什么十年合约(就是双方都可以拥有别的情人),硬把自己弄得很痛苦;还让自己爱上自己的学生,而且是女的,还不只一个;还把学生牵进她和签约情人的三重奏里头,当自己的学生和情人相爱了,又开始讨厌自己的学生,然而又不好说什么(因为签了那个协议)。反正一切都是自己刻意制造的,然后这一切变成了她蜚声文学界的资本。

     

    这本画传彻底打消了我要成为一个女流作家的念头,首先目前我还没遭遇什么特别大的不幸,再者我没有勇气像她那样执著于制造自己的不幸,所以我的经历和隐私并没有什么看头。那既然不能写自己的,写写别人的也行啊。对,我就一直在写别人的。只要看了电影,听了音乐,读了书,挖了别人的秘闻,窥了别人的行踪,我就有东西可写了。就像现在写波小姐一样,读了她的书,挖了她的秘闻,窥了她的隐私,我就有东西可写了。与其把自己屁大的事吹得天花龙凤,还不如写点关于别人的(顺便秀一下自己读过几行书),别的有名一些的人的。不是说自己的不值得关注,只是真的有必要只关注自己吗?

     

    记得上学期上某个文学课的时候,那个老师提起一些八十后的作家(不要因为这句就以为我不是八十后),说他们都很会玩文字游戏,文采很足,但就是缺少一种内在的实质的东西。其实也是了,我们没有经历战争、没有饿过肚子、没有熬过体力活、精神也没有被压制摧毁,光这几个“没有”就足够让我们的文字没有反抗、没有内质了。我们没有经历什么不幸,这到底是我们的幸还是不幸呢?不管是幸还是不幸,反正结果就是让我成了一个没经历,习惯于没经历,又不敢制造经历的胆小鬼。以前很羡慕整天自己去旅游的那些同学,但后来自己去了一次,觉得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带着足够的资金,坐进足够安全外加保险的包厢,订了足够舒适和方便的旅舍,玩了足够多天,便带着足够高兴的心情,又足够安全的回到家门了。与其说这叫经历,还不如说叫行乐。对于那些旅行,根本也没什么好记载的,因为没有发生任何质的变化,仅仅是,我在另外一个城市呆了几天。与其说我们有能力把自己的旅行生活安排得妥妥当当,还不如说我们不希望这次旅行发生任何意外,一切安全得连家长都毫不过问。我们的生活真的太安全了。关于自己的,除了牢骚不得不写写以外,还有什么值得一写呢?恐怕真的没了。

  • 五一买的“爱玛”不是很厚,但是看到今天我还没看完,里面那些唠唠叨叨的闲扯每次都让我睏顿不已,比如贝茨太太的外甥女简费尔法克斯今天患感冒了,好心的奈特利先生派自己的马车到她家接她去参加伍德豪斯小姐家的茶会;埃尔顿先生娶了一位有钱的小姐,这位小姐虽然有钱,但出身并不高贵,唯一值得炫耀的只有他的姐夫萨格先生,他有一座人人艳羡的庄园;爱玛盼望已久的弗兰克丘吉尔先生终于到了兰德尔斯,他是韦斯顿先生的儿子,一直寄养在他的舅舅家里,他的舅妈是一个专横无比的女人,而爱玛跟韦斯顿先生的唯一关系是,韦斯顿先生娶了她的家庭教师泰勒小姐

     

    那里的人关心身边所有的人,也关心身边所有的人身边的人,于是一个庞大而且恐怖的是非网络建成了,每个人都谈论每个人,每个人都是另外每个人谈论的对象。说话是那个时候那些人的日常运动,或者说是英国当时的全民运动。极度佩服奥斯丁唠叨的能力,小至贝茨小姐老妈的眼睛螺丝钉,大至埃尔顿太太舞会当天礼服上的时髦花边(不是开玩笑,在那本书里真的算件大的了),都可以被她笔下的人说差不多六号字体印刷的整整两页(所以真的很难怪我睡觉)。尽管作者是持批判讽刺态度去写这一群是非鬼的一言一行,可是我怀疑作者在观察他们的原型的时候,也顺便地无意识地练就了一身好功夫!

     

     

    除掉发睏的时间,看的时候(其实不多)还是觉得挺有趣的,我惊奇的发现:ah! 原来英国佬喜欢这样讲是非滴,今天总算见识了!

     

     

    除刷牙外的口部运动+“爱玛”中的所有人物+奥斯丁强大的唠叨+埃尔顿太太的礼服花边= 18世纪英国佬的劣根性!

     

     

    这,就是阅读爱玛的最大收获。

     

     

     PS:我也是个是非鬼,可是今天发现,跟奥斯丁比起来,我什么也不是。

  • 星期天看都市报的阅读周刊惊喜的发现一篇书评,那书正是两年前一个网友推荐的。那是个法国人,他说那是一本构思很奇特的书,当然他告诉我的书名是英文的。由于我的英语实在太烂了,当我想买的时候,我只记起“The New York…” ,最关键的那个单词不记得了, 后来就把这事给忘了。

    就在上一期阅读周刊里,我突然瞄到了“The New York…”几个字, 心里一阵潮涌, 有些东西确实是很玄妙的, 因为平时看都市报我都不翻阅读周刊的, 就恰好那天脑子发飙。 于是,我就即将和那本书相遇了(满心期待卓越网快点送到)。那个被遗漏的单词是trilogy, 书的全名是 纽约三部曲

    书评说,书的主题是“人永远无法抵达自己”,正因为这个主题,我的对它期待更高了。我确实离原来的自己越来越远了,尽管我不知道原来的我应该是怎样的,但我知道我确实再也无法抵达自己了。别人的一句话,很可能会改变我对很多事物的看法。某一次灵光一闪,很可能会颠覆自己过去所有的想法。某一件小事或某个人,很可能要占据掉我某个阶段的大部分思索。一切都太偶然了,偶然得有些可怕,以至于我们不停的改变,适应,再改变有时候改变得太快了,甚至来不及记录,就只好凭借记忆来偶尔在梦中搜寻一下自己。可是,绝望的是,记忆其实也早已重构了,梦也早就破碎了,偶然残酷得不让我们拣回一小块碎片。最后,我,不,我们,都无法抵达自己,一点点都抵达不了。

    那现在的自己到底是不是自己?希望那本即将到来的三部曲会给我一个答案。我想:现在的自己是原来那个自己适应和动摇后演变出来的,到底哪个更好,无从考证。

    只是想说:啊,我已经变成我了!

     

    PS:文不对题是从爆发兔那里学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