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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的心情,没有发生的故事 - [那一刻奇想]
2007-06-16
夜静了,又是一夜失眠时。除了怅惘,怅惘这一天到底怎么了,还有幻想,幻想明天会变得怎样了。今天和明天还会是一样的吗?是舍不得今天的最后一点余晖,还是翘首以待着明日的破晓?不知道,只道是,这样美好的夜,用来睡觉实在太可惜了。
雾色霭霭,冷浸融融月。有点苍凉,但苍凉中又隐匿了丝丝的美妙。美妙的是那朦胧的情怀,如蝴蝶谷中的点点花芯,如夜空中的斑斑星尘,如青山中的缕缕鲜气。苍凉的是那些未曾发生的故事,如剑尖的血光,如花苞下脱土的根须,如暖冬中的丝丝寒风。
如梦如幻月,若即若离花。闭着眼在苦心雕琢一个美丽的故事,一个有虎耳草的仙境,有紫气升腾的梦乡,魔幻的漩涡是我的心情,漩着,坠着,最后晕眩了,飘向那人影灼灼的天际。心跳得很快,像一个坏掉了的钟摆,左右甚至上下回荡,无序的,紊乱的。只可惜,那人影灼灼的天际并不真的有人,看到的不过是那些若即若离,幻假幻真的影,可是,从来就没有人。
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趁着某种心情来虚建一个故事幸福,还是加工某个故事来构筑一种心情快乐?我更喜欢前者,那午夜时分的心情是突然而至,让她注进属于我的故事吧,尽管故事没有发生。而那些预先设置好的故事,虽然精美,却不是我的,任凭再加工雕饰,也无法成为我的,那些心情恐怕也不过子虚乌有。然而同样的子虚乌有,同样的自我麻醉,我更愿意上前者的当,只因它是我的,我的心情和我的故事,即便上当也不过是上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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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本来很郁闷,因为选半天课没选上,后来,呃,后来就愤愤地睡去了。一倒头竞睡到了十一点,惨了,以我换衣服和走路的龟速,上班迟到乃大势所趋。一轮奔命后,我,还是迟到了。好在当班的seven人好,没有斥责我,还充当了一阵服务员,我这才得以逃脱罪过。整个早班人异乎寻常的多,一拨又一拨的,活更是堆积如山倒,直教我生死相许。
但是到了下午,时来运转,因为咖啡屋的陈妈来了~ 今晚绝对饱餐一顿!兴奋之情一时溢于言表。虽然活是照旧地多,但胃途总算有了盼头。片刻之后,但见陈妈提来大小什物,心中甚是狂喜。料知包内乃鸡翅猪肉一类,更是雀跃(体谅我没吃午餐)。陈妈手脚很是麻利,不用一注香时间便把面食准备停当。于是全然不顾公务缠身,端起大碗,休休地狼吞起来,看得共事们目瞪口呆。第一回合之后,胃部稍感安慰。接着陈妈又投来偌大的一只鸡翅,若不是鸡翅在手,简直就要拍手称快了。三口两口之后,肥美的鸡翅只剩下嶙峋瘦骨,样子甚是可怜。相比之下,我则甚是满足。撑腰搓肚之际,来了致命一击----竟余斗大的一盘青菜,为了不被套上奢侈浪费之小帽,我忍饱虎咽了一小盘青菜,却是这区区小盘竟将我打至无法翻身之地。至此,只能概叹:饱,怎一个字了得!
PS:今天大脚的秘密又被发现了,鞋包不住脚,那就随它去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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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买的“爱玛”不是很厚,但是看到今天我还没看完,里面那些唠唠叨叨的闲扯每次都让我睏顿不已,比如贝茨太太的外甥女简费尔法克斯今天患感冒了,好心的奈特利先生派自己的马车到她家接她去参加伍德豪斯小姐家的茶会;埃尔顿先生娶了一位有钱的小姐,这位小姐虽然有钱,但出身并不高贵,唯一值得炫耀的只有他的姐夫萨格先生,他有一座人人艳羡的庄园;爱玛盼望已久的弗兰克丘吉尔先生终于到了兰德尔斯,他是韦斯顿先生的儿子,一直寄养在他的舅舅家里,他的舅妈是一个专横无比的女人,而爱玛跟韦斯顿先生的唯一关系是,韦斯顿先生娶了她的家庭教师泰勒小姐…
那里的人关心身边所有的人,也关心身边所有的人身边的人,于是一个庞大而且恐怖的是非网络建成了,每个人都谈论每个人,每个人都是另外每个人谈论的对象。说话是那个时候那些人的日常运动,或者说是英国当时的全民运动。极度佩服奥斯丁唠叨的能力,小至贝茨小姐老妈的眼睛螺丝钉,大至埃尔顿太太舞会当天礼服上的时髦花边(不是开玩笑,在那本书里真的算件大的了),都可以被她笔下的人说差不多六号字体印刷的整整两页(所以真的很难怪我睡觉)。尽管作者是持批判讽刺态度去写这一群是非鬼的一言一行,可是我怀疑作者在观察他们的原型的时候,也顺便地无意识地练就了一身好功夫!
除掉发睏的时间,看的时候(其实不多)还是觉得挺有趣的,我惊奇的发现:ah! 原来英国佬喜欢这样讲是非滴,今天总算见识了!
除刷牙外的口部运动+“爱玛”中的所有人物+奥斯丁强大的唠叨+埃尔顿太太的礼服花边= 18世纪英国佬的劣根性!
这,就是阅读爱玛的最大收获。
PS:我也是个是非鬼,可是今天发现,跟奥斯丁比起来,我什么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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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看都市报的阅读周刊惊喜的发现一篇书评,那书正是两年前一个网友推荐的。那是个法国人,他说那是一本构思很奇特的书,当然他告诉我的书名是英文的。由于我的英语实在太烂了,当我想买的时候,我只记起“The New York…” ,最关键的那个单词不记得了, 后来就把这事给忘了。
就在上一期阅读周刊里,我突然瞄到了“The New York…”几个字, 心里一阵潮涌, 有些东西确实是很玄妙的, 因为平时看都市报我都不翻阅读周刊的, 就恰好那天脑子发飙。 于是,我就即将和那本书相遇了(满心期待卓越网快点送到)。那个被遗漏的单词是trilogy, 书的全名是 “纽约三部曲”。
书评说,书的主题是“人永远无法抵达自己”,正因为这个主题,我的对它期待更高了。我确实离原来的自己越来越远了,尽管我不知道原来的我应该是怎样的,但我知道我确实再也无法抵达自己了。别人的一句话,很可能会改变我对很多事物的看法。某一次灵光一闪,很可能会颠覆自己过去所有的想法。某一件小事或某个人,很可能要占据掉我某个阶段的大部分思索。一切都太偶然了,偶然得有些可怕,以至于我们不停的改变,适应,再改变… 有时候改变得太快了,甚至来不及记录,就只好凭借记忆来偶尔在梦中搜寻一下自己。可是,绝望的是,记忆其实也早已重构了,梦也早就破碎了,偶然残酷得不让我们拣回一小块碎片。最后,我,不,我们,都无法抵达自己,一点点都抵达不了。
那现在的自己到底是不是自己?希望那本即将到来的三部曲会给我一个答案。我想:现在的自己是原来那个自己适应和动摇后演变出来的,到底哪个更好,无从考证。
只是想说:啊,我已经变成我了!
PS:文不对题是从爆发兔那里学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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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那是一个很温情的故事,恐怕是被误导了,那些什么“之恋”一贯是挺温情的,例如:广岛之恋,倾城之恋(这个起码结局是挺温情的,恩,苍凉的温情)等等。后来开始责怪自己看之前没有好好的看序,看完才发现,那本作者自选集根本就没有序这么一回事。恰如那一场小城的爱恋,无声无息,也无序...
他和她,没有标致的相貌;他和她,没有柔软的筋骨;他和她,没有惊人的天赋。所以,他和她只能是练功房里最平凡的两个。他和她,甚至没有名字(作者一直没有提到)。就这样平凡的两个,在小小的燥热的练功房里被闷成了相配的一对。夏季的热风吹动了那一丝青春的躁动,平凡的两个蜕变为热恋的一对,并从此一发不可收。从纯洁的恋爱到情欲的沉溺到自我的寻找再到心灵的救赎,她花掉了整段青春,终于找到了,而他,则花掉了整整一辈子,也只能停滞在自我寻找期,永远跨不过去。在那毫无娱乐的小城,那毫不起眼的一对蒙昧地上演了一场以自己为主角的小城之恋.他们演的不是"相爱-争执-谅解-复合-婚嫁"的俗套剧目,而是一出别开生面的大胆之作.有时候他们是情人,相互依存;有时是恋人,相互理解;但更多的时候他们是仇人,在那毫无隐私的剧团环境下,他们的情欲得不到满足,此时他们相互厮打,咒骂。最终,她怀了他的孩子,并决定把自己和孩子从深深的羞耻感中解救出来。她始终没有供出他的名字,尽管剧团里的所有人都知道,孩子的父亲就是他。剧团最后给她安排了一个守门的职位,虽过得清苦,但她却从中感受到了久违了的少女般的纯洁。他无法自救,最后倒在了扑克和酒精制造的血泊里。
第一次读王安忆的小说,最大的感觉除了惊喜,还有罪恶。那些局促得让人透不过气的文字,剖析了人性中充满原罪的本能。对那一场无序的爱恋,普通人如我虽没有过于深切的感受,但还是会带着一股强大的窥视欲试图去发掘它。有时候,我甚至能猜到其中一些情节,并为自己有这样的能力兴奋不已。当我合上书时,方才发现看完这个故事只花了我两个小时。可见我对这样的故事有着浓烈的兴趣,尤其是自己认为自己没有罪时。
然而,事实上,对这种象二十年前邻居的邻居的女儿或儿子跟某某相好后来怀了孩子被迫离家的故事,我们早已耳熟能详。但这样的故事何等老套,也无法遏制我们谈论它的欲望。因为这样的故事除了作为我们的谈资以外,还可以把我们和他/她们区分开来:他们是有罪的,我们是清白的。在那一群可怜的人身上施加一些怜悯和批判,我们可以从中感受到自己的力量。这种力量似乎也并非我们认为的那么高尚,这是一股同样邪恶的建基于窥视欲的力量。恐怕在谈论那一些小城畸恋时,我们也不过是一群没有犯罪的罪人。大多数时间,我们清白地活在了别人的评论中,但无论如何,我们无法否认还有许多时候,我们罪恶地活在了对别人的评论中。要犯下那样的所谓罪,每个人都有潜质(不然我怎么会猜到其中的一些情节呢),只是并非每个人都生存在那样局促的环境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