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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兔子的眼睛受伤了,恐怕最近也没谁看我的博了。不过既然不想复习,又不好意思就这样无耻地睡过去,那就来填点东西吧。最近看了罗杰疑案,关于这一本疑案,我除了要再一次强调对我爱的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又一次超级佩服以外,我还想说:侦探女王,这回你让我觉得自己有点可怜。

     

    看侦探小说最让人享受的恐怕就是把自己套入侦探角色那一环了,然后层层猜测,步步计算,把每个人都怀疑上一遍,最后让善恶分明,小镇子的生活回归平静。明显,我所生活的平静小镇没有罪恶,所以我要去这个想象丰富、变幻多端的女人的书中寻找,把自己套进某个角色,参与到她的罪案中去。当然我不是为了感受自己的力量,不过是为了感受她的力量并不时发表一下赞叹而已。

     

    把自己看成是主角侦探波洛当然是最保险的选择,因为他是书中智慧的象征,而非罪恶的根源。不过这次,罗杰疑案中,阿加莎用第三人称来写波洛,而把波洛的助手,一位认真记录罪案全过程,大力协助波洛的助手用第一人称“我”来写。于是我打算换下口味,把自己套成“我”,全程作波洛的好助手。“我”跟着波洛把死者罗杰的管家、儿子、秘书、侄女、弟媳、仆人、好友、管家的弟弟、侄女的情人、儿子的情人、好友的情人等等等一堆人怀疑了一遍或以上后,发现毫无结果。现实中的我开始怀疑剩下几页怎么能让这单案子完好了结啊,真希望结局不要太牵强。但最后波洛大侦探在倒数几页纸铮铮地宣布“我”就是凶手,一个无论是“我”还是我都从来没有怀疑过的人。

     

    我五体投地的接受了这个令人讶异又合情合理的结局。事实上在侦探小说里谁会怀疑第一人称的“我”为凶手呢,作为读者,我总是理所当然的把自己当作那里面的“我”,我当然就不会怀疑自己是凶手的呀,不过阿加莎就是开了这么一个玩笑。我无奈的发现自己是“凶手”之际还不得不自动自觉的把自己铐上,接受她玩笑的无情审判。

     

    罗杰疑案除了让我感到意想不到以外,更多的是某种反省。我们总是认为“我”是无罪的,绝对公正的,所以在看的时候怎么着也怪罪不到“我”的头上去,自作聪明的把自己当成判官。阿加莎就是利用了我们对“我”的信任,或者说是对我们自己的信任(因为我在看的时候总是或多或少的把自己套成“我”),来这么一着猝不及防。结局让我目瞪口呆,苦笑无言。感觉多少有点像被出卖了,一个一直相信的人原来就是元凶,自己套入的是凶手的角色,还一路假装正义,这样的角色多少有点可悲,然而她让我更感可悲的是,我竟一直没有发现我的可悲,直到别人戳穿。随后可怜的小丑只好捡起被别人撕破的面具落荒而逃,假如还有脸面逃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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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流的Compay大伯

     

    序言

     

    有个网友跟我提起过一首叫“Chan Chan”的歌,是一个叫做Compay Segundo的古巴歌手唱的,托高人帮忙找到了,搜了一下歌词,发现什么都看不懂,只看到一堆诸如MarcaneMayariJuanica一类的女人名字,然后看了一下乐评说这是一首很野艳的歌曲,Segundo本人年轻时是如何如何的风流,所以才能在晚年仍写出这样的曲子。反正歌我是很喜欢了,有点俏皮,有点轻佻,有点迷醉,有点伤感。感觉有点像芝华士广告的那首“美人鱼之歌”,但比它好听,说白了,古巴人怎么着都比英国人野艳吧~

     

    发疯

     

    野艳!我情不自禁地爱上

     

    爱上野艳的夏季、野艳的晚上、野艳的少女、野艳的红唇、野艳的灯火、野艳的玫瑰、野艳的舞姿、野艳的裙摆、野艳的温度、野艳的吻、野艳的故事、野艳的年华、野艳的人生……

     

    一切都是那样的热烈,色香味俱全。

     

    野艳!我不可救药地嫉妒

     

    嫉妒Marcane的俏皮嫉妒Mayari的轻佻、嫉妒Juanica的迷醉、嫉妒Chan Chan的伤感、嫉妒Segundo的风流、嫉妒一切野艳之火光

     

    一切都是那样的热烈,色香味俱全。

     

    野艳!我无以复加地想象

     

    想象所有只想做一次的事:想象坠毁一次、想象上瘾一次、想象逃命一次、想象犯罪一次、想象放纵一次、想象背叛一次、想象绝望一次…… 最后,想象再来一次。

     

    一切都是那样的热烈,色香味俱全。

     

    尾声

     

    看的听的色香味再全,也不过是为了衬出我做过在做将做的是如此那般索然无味。爱上野艳、嫉妒野艳、想象野艳,便是我生活的唯一野艳。既然野艳无法抵达,青春无法放纵,人生无法释怀,也那就让我用一点文字来崩溃片刻吧。

      

     

  • 就写写爱情 - [那一刻奇想]

    200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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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的小博里似乎没写什么关于爱情的东西,今天就来写写看吧,尽管光爱情两个字就足以让我怦然心动。

    当看到史铁生说“爱情是自卑投降的时刻”时,我相信爱情是双方自信的无条件确立;

     

    当看到某女友说为追求纯白爱情而不惜一切,随之又担心世俗眼光时,我相信爱情是一件值得付出同时又值得担忧的事情;

     

    当看到某电影对白曰“我相信一见钟情,完全相信,包法利夫人至少有过六次这样的经历”时,我相信爱情是无法安定的钟情;

     

    当看到老人们庆祝金婚银婚时,我相信爱情是年年岁岁的厮守;

     

    当看到热恋中的男女互称猪头时,我相信爱情可以让人失去智商;

     

    当看到一对别人认为打风打不掉的情侣宣告分手时,我相信爱情跟人体一样随时会发生癌变;

     

    当看到女孩蹲在宿舍门前忍受蚊子叮咬和眼皮下垂也要让电话继续时,我相信爱情在交流与沟通中萌生和维持;

     

    当看到婴儿的出生时,我相信爱情有它所谓的副产品也有它所谓的结晶;

     

    当看到婚宴上亲友们随的百元大钞,我相信爱情必然有跟世俗挂钩的时刻;

     

    当看到报上殉情者的遗书时,我相信爱情在某些人的眼中比生命还重要;

     

    当看到新郎把戒指套在新娘的无名指上时,我相信爱情可以用即将实现或终将破灭的承诺去证明;

     

    当看到大街上哭着向对方大骂的情侣时,我相信爱情是让人忘却体面的僵持;

     

    当看到同性之间的亲密时,我相信爱情本身和爱情所造就的一切都充满争议和可能;

     

    当看到修女说她爱上了上帝时,我相信爱情有时是禁欲式的浪漫;

     

    当看到人质爱上绑匪时,我相信爱情是无限干扰人脑的理智判断的被称作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有趣疾病;

    当看到室友当初借给我的忘了归还的《傲慢与偏见》时,我相信爱情可以传阅,并要在之后接受褒贬不一的评论;

     

    当看到外教说罗曼蒂克派诗人写的永远不是爱情的获得而是爱情的失去时,我相信爱情无论是得到还是丢失都让人感慨良多;

     

    当看到科学报刊上圈画出来的产生爱情的人脑部位时,我相信爱情再神圣化的感性都无法避开科学对它机械式的理性解剖;

     

    当看到人们大肆赞扬自己的伴侣时,我相信爱情除了让人盲目欣赏还能让人耽于炫耀;

     

    当看到男/女孩遭到拒绝而倍感失落时,我相信爱情假如被放任在单行线上疾驰,那将是一场没有碰撞的车祸;

     

    当看到孤独的身影在情人节的鲜花中穿行时,我相信爱情一直在周围,只不过是并非每个人都准备好或者愿意用它来装点自己的世界;

    ……

    当看到这所有与爱情有关的画面时,我相信爱情是想象不完的比喻,解析不完也解析不清的情感存在,当然,是我所愿意相信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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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波伏娃的画传上看到这样一句评论她的话:从此,她走上了贩卖隐私的不归路。贩卖隐私,这是个有趣的词,让我不禁想,是否贩卖隐私者都能成为一个作家?(如果可以,还真想偷着贩掉一点换个作家来当一下)不过后来想了一下,能够贩卖隐私,大概有两个必备条件,就像走私货物一样,一个是要够胆子,再一个就是手上要有货。可是我终究不是波伏娃,我没有胆子,还没有货,所以结论是,我不可能靠贩卖隐私来成为一个作家。

     

    这里所谓的隐私当然是指关于自己的,比如木子美是个作家(卖自己的),八卦杂志的作者不是作家(卖别人的),卖得出色如波伏娃者,就被称为作家兼存在主义学者(不公平的命!其实大家都是一类人)。她的传里还有这样一句给人深刻印象的话:她不能制造国家和时代的不幸,但她可以制造自己的不幸后面的意思大概就是以此来刺激她的写作,仿佛她生活的一切都是为了写作而准备的素材,她和她身边的人生活越糟糕,她的素材就越丰富,她的作品就越吸引。于是她和情人签什么十年合约(就是双方都可以拥有别的情人),硬把自己弄得很痛苦;还让自己爱上自己的学生,而且是女的,还不只一个;还把学生牵进她和签约情人的三重奏里头,当自己的学生和情人相爱了,又开始讨厌自己的学生,然而又不好说什么(因为签了那个协议)。反正一切都是自己刻意制造的,然后这一切变成了她蜚声文学界的资本。

     

    这本画传彻底打消了我要成为一个女流作家的念头,首先目前我还没遭遇什么特别大的不幸,再者我没有勇气像她那样执著于制造自己的不幸,所以我的经历和隐私并没有什么看头。那既然不能写自己的,写写别人的也行啊。对,我就一直在写别人的。只要看了电影,听了音乐,读了书,挖了别人的秘闻,窥了别人的行踪,我就有东西可写了。就像现在写波小姐一样,读了她的书,挖了她的秘闻,窥了她的隐私,我就有东西可写了。与其把自己屁大的事吹得天花龙凤,还不如写点关于别人的(顺便秀一下自己读过几行书),别的有名一些的人的。不是说自己的不值得关注,只是真的有必要只关注自己吗?

     

    记得上学期上某个文学课的时候,那个老师提起一些八十后的作家(不要因为这句就以为我不是八十后),说他们都很会玩文字游戏,文采很足,但就是缺少一种内在的实质的东西。其实也是了,我们没有经历战争、没有饿过肚子、没有熬过体力活、精神也没有被压制摧毁,光这几个“没有”就足够让我们的文字没有反抗、没有内质了。我们没有经历什么不幸,这到底是我们的幸还是不幸呢?不管是幸还是不幸,反正结果就是让我成了一个没经历,习惯于没经历,又不敢制造经历的胆小鬼。以前很羡慕整天自己去旅游的那些同学,但后来自己去了一次,觉得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带着足够的资金,坐进足够安全外加保险的包厢,订了足够舒适和方便的旅舍,玩了足够多天,便带着足够高兴的心情,又足够安全的回到家门了。与其说这叫经历,还不如说叫行乐。对于那些旅行,根本也没什么好记载的,因为没有发生任何质的变化,仅仅是,我在另外一个城市呆了几天。与其说我们有能力把自己的旅行生活安排得妥妥当当,还不如说我们不希望这次旅行发生任何意外,一切安全得连家长都毫不过问。我们的生活真的太安全了。关于自己的,除了牢骚不得不写写以外,还有什么值得一写呢?恐怕真的没了。

  • 恐惧的领地 - [那一刻奇想]

    2007-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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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人事圈子越扩越大,隐秘的守卫就越加森严,但有时为了掩盖自己的重重心事,话就越发的多起来,然后人事圈子就像被话匣子砸破了的水面那样层层荡漾开去,直到无边,更糟的是,还留下了重重的回音。

     

    话匣子砸了进去,就无法排除被打捞出水面的可能。作为一群聪明的灵长目生物我们早就预测到了这个,所以故意抛出去的话匣子里装的全是些无用的废物。就任凭猎奇者花光人力物力财力去捞个够吧,让他们捞回一堆破铜烂铁还研究半天才敢确认那是一堆破铜烂铁,然后我们沾沾自喜,相信自己制造了一场绝妙的恶作剧。

     

    每个人都是那个自己,大家都故意抛出了话匣子让别人去潜水猎奇,最后大家都满足的捞到了一堆破铜烂铁,发现破铜烂铁不是什么稀世奇珍似乎也不能打磨我们的勃勃兴致,因为我们总能发现别人潜了一通之后,发现的所谓“宝物”跟我们的是一样的,没有谁特别了不起,也没有谁特别不了不起,于是竞赛在继续。

     

    然而在这一场争夺中就真的没有优胜者吗?总有人会在无心时抛出了含金量较大的匣子吧。话匣子是隐秘的守卫,不过总有那么一两个守卫会有打瞌睡的时候,真正精明的猎奇者就会抓准这一两句梦话,在别人的话匣子中淘出些隐秘的金子,高高兴兴地把金子装进自己的话匣子里,然后投进水里,对于别人的金子,自己毫不吝啬,因为是别人的。只是精明的猎奇者没能料想到,那些沉沉的隐秘的新匣子发出的回音能把自己震痛,因为那些所谓别人的偷过来以后,又变成了自己的。

     

    有些隐秘是本不应该被发现的,那些不该被发现的隐秘大概叫做恐惧,但总有好事者试图踩进那一块领地,挖出属于别人的隐秘,满载而归,可是研究半天大概会发现跟自己深深埋藏的好像相差无几,最后自己承受了双重的恐惧。挖掘别人的恐惧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尤其是在自己也不愿意自己的恐惧被挖掘时。当别人的恐惧与自己太接近时,我们会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勇气把它拿出来谈论,因为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拿别人的恐惧来做话题意味着自己对这种恐惧要有足够的免疫力,而且必须保证别人的恐惧不会引起自己的并发症,可是谁能保证呢。

     

    发现别人的恐惧并谈论之,不能使我们变成一名勇者,唯有拿出自己的恐惧并克服之,才能成为真正的猛士。有人把自己的恐惧写成小说,有人把它拍成电影,有人把它谱成乐曲,其中有烂小说,有烂电影,有烂乐曲,但在这里面我相信没有烂的恐惧,能够鼓起勇气踩进自己的禁地,那就是够好样的。不然最好用话匣子把它守好,安于挖别人的破铜烂铁,这起码能让我们成为一个不讨人嫌的人。